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,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,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理想信念坚定,爱国情怀深厚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,理想信念坚定,脚踏实地。
2.学习成绩优秀,自觉遵纪守法。学习目标明确、态度端正,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无不合格课程记录,在校期间,综合测评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%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3.道德品质突出,素质能力过硬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、校园文化活动、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,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,热爱劳动,崇尚美德,关心他人,乐于奉献。有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二)优先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:
1.专业技能突出,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技能大赛、创新创业创意大赛、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。
2.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、献身国防事业。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;自愿到基层、边远地区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。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,以创业带动就业。
3.在校期间多次获奖学金或校级以上(含校级)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产党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等两次以上(含两次)荣誉称号。
三、分配比例
(一)按不超过202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的8%进行评选推荐,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如下:
序号 | 学院名称 | 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额(人) |
1 | 智能制造学院 | 68 |
2 | 汽车工程学院 | 38 |
3 |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| 77 |
4 | 建筑工程学院 | 46 |
5 | 环境与生命健康学院 | 33 |
6 | 能源动力与安全学院 | 34 |
7 | 轨道交通学院 | 63 |
8 | 现代服装学院 | 22 |
9 | 现代商务学院 | 58 |
10 | 智慧财经学院 | 18 |
11 | 公共管理学院 | 15 |
12 | 艺术与创意学院 | 35 |
13 | 文化与旅游学院 | 26 |
14 | 体育健康学院 | 4 |
15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3 |
合计 | 540 |
(二)团学干部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可由团委另行推荐。
(三)中职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按同等标准和比例执行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认真开展宣传发动,对照条件,严格评选及推荐程序。
2.已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再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。
3.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指标,在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,做好公示(5 天)及报送工作,5月19日前将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(附件1)纸质、花名册(附件2)纸质及电子材料、优秀毕业生名单(附件3)纸质及电子材料、评选报告(纸质,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)报至学生处。所推荐学生的成绩单及获奖材料复印件等留存所在学院备查。
4.已获得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,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、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等相关情况的,须撤销其荣誉称号。二级学院按规定程序申报,学校核实后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,并收回荣誉证书。